隨著清明節的到來,祭祖的人越來越多。但近日,多地因祭祀引發山林火災!祭祀引發山林火災怎么處理?
一、多地因祭祀引發山林火災!
1、浙江
清明將至,掃墓高峰來臨,浙江臺州、麗水、溫州等地發生因祭祀引發山林火災事件。
3日,臺州天臺縣一處公墓附近的山林發生火災。經公安機關調查,系許某某(女,59歲)在掃墓時因祭祀用火引發,造成部分山林被毀。許某某涉嫌失火罪,被天臺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另根據法律規定,她將賠償林木損失和滅火費用。
2、安徽
3月10日,廬江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礬山鎮一山林起火,接警后民警立即通知防火辦并組織群眾上山滅火,經近3個小時努力將山火撲滅。
二、祭祀引發山林火災怎么處理?
1、如果因祭祀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輕微的,將接受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治安處罰。根據規定,如果火災的發生與行為人的過失行為之間有因果關系,但由于及時撲滅而沒有產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損失輕微的,不構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或者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
2、如果因祭祀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可以被定以“失火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根據規定,犯失火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如果因祭祀引起火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破壞,損害公共利益,還可能面臨環境公益訴訟。最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
“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知,如果因祭祀引起火災,造成了嚴重環境污染和破壞,損害了公共利益,還可能會面臨環境公益訴訟。
清明將至,掃墓高峰來臨,在野外焚燒秸稈、雜草、野外燒烤、焚香祭祀等極易發生火災,祭掃時要嚴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