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2016-18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2016)年第18號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遼政地[2016]344號),凌海市國土資源局經對被征地村(組)征地補償登記的復核,擬定了《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有關規定,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補償標準.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總金額:無
三、用地采取貨幣方式安置農業人口1人。
四、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于2016年12月9日送達凌海市國土資源局征轉科。
聯系人:康宏偉
聯系電話:3353180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凌海市人民政府批準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收土地補償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凌海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25日